内盐党办发〔2014〕12号
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党委印发
《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
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党委(党总支):
现将《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9月29日
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
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使学雷锋活动蔚然成风,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激发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公司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内党宣字〔2014〕18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工作方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结合盐业特点,立足岗位学雷锋,积极把雷锋精神转化为做人之本、做事理念和从业文化,用雷锋精神的强大感召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内蒙古盐业落细、落小、落实。
二、工作内容及基本标准
1.各党委(党总支)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制度化基础上,针对各自的特点和实际,以生产一线、营销一线、配送中心、直营店等窗口单位为阵地和载体,融入生产生活、经营管理,着力推动立足岗位学雷锋。
2.各党委(党总支)都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标准和评选条件,确定选树培育对象,提拟雷锋班组、雷锋车队、雷锋岗等名称,区公司适时命名。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应从各党支部一线窗口单位中推荐产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学雷锋”,基本标准是“四个有”:有工作专项部署、有明确活动项目、有广泛员工参与、有浓厚的文化氛围。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基本标准是:自觉践行雷锋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在企业影响面大、员工认可度高,美誉度好。
三、组织实施
1、各党委(党总支)要结合制定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标准,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区公司统一命名。
2.各党委(党总支)根据各自实际,每年12月30日前,分别推荐1—2个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并将事迹材料报送区公司党办。区公司党委将根据各党委(党总支)推荐情况,组织自治区盐业公司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命名工作,并择优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推荐。
四、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委(党总支)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命名学雷锋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坚持不懈的抓紧抓好,不断提高盐业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感召力。
2.坚持导向。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要把“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贯穿始终、嵌入其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价值导向。
3.营造氛围。各党委(党总支)要通过标语、横幅、展板、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以及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展示新时期广大盐业员工践行雷锋精神的时代风采,通过典型引路进一步激发学雷锋热潮,让雷锋精神成为一种信仰、一种自觉、一种行动,推进学雷锋志愿活动向前发展,形成人人弘扬雷锋精神、人人争当雷锋的良好氛围。
4.注重实效。各党委(党总支)在开展学雷锋活动中要做到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将岗位学雷锋与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与公司转型发展各项目标相结合,与尽职圆梦活动相结合,与首席员工评选相结合。不断丰富形式内容,使学雷锋活动常做常新、永葆生机活力。
抄送:区公司党委各成员。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